退职工人异地安家的,可以发给相当于2个月标准工资的安家补助费。第七条 工人退休、退职的时候,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前往居住地点途中所需的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都按照现行的规定办理。第八条 退休、退职工人本人,可以继续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第九条 工人退休生活费、退职生活费,企业单位,由...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是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1978年6月2日国务院颁发。共14条。主要内容有:老年工人和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符合一定条件的,应该退休。退休以后,每月按规定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获得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在退休时仍然...
一、必须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严格掌握退休、退职的条件。凡是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就应当动员他们退休、退职。如生产上确有需要,必须缓退的,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没有经过批准,超过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时间不计算“连续工龄”。对于应当退休、退职的工人,经过多次动员,仍然坚持不退的,可以停发其工资,改...
律师分析: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是《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的决议》 老年工人和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对社会主义革命和
法律分析: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是《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的决议》 老年工人和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一九七八年五月二十四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 老年工作和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妥善安置他们的生活,使他们愉快地度过晚年,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有...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一九七八年五月二十四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 老年工人和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妥善安置他们的生活,使他们愉快地度过晚年,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有利于工人队伍的精干,对实现我国的...
(1)工人提出退职申请; (2)所在单位应在接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完成退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 (3)退职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所在单位应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退休、退职待遇 1.退休待遇: (1)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2)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