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绝热工程材料应有制造厂质量证明书或分析检验报告,种类、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3、绝热层施工,除伴热管道外,应单根进行。 4、要蒸汽吹扫的管道,应在吹扫后进行绝热工程施工。 5、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的施工,必须按设计文件及规范的规定执行。当需要修改设计、材料代用时,或采用新材料,必须经原设计...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工业设备及管道内介质温度规模为大于即是负196℃、小于即是正850℃的外热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本标准不适用于核动力、航空、航天工业的设备及管道、埋地长输管道的绝热工程和工业炉窑的炉墙隔程。 第1.0.3条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的施工,必须按设计文件及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当需要修改设计、...
1989151号文批准发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制组根据国家计委关于编制标准规范条文说明的统一要顺序编制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条文说明将意见函寄化工部施工技术研究所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国标...
3.绝热层施工,除伴热管道外,应单根进行。 4.要蒸汽吹扫的管道,应在吹扫后进行绝热工程施工。 5.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的施工,必须按设计文件及规范的规定执行。当需要修改设计、材料代用时,或采用新材料,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 6.工业设备及管道的绝热工程施工,应在工业设备及管道的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合格及...
1990年1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89)建标字第151号根据原国家计委计标[1984]10号文的要求,由化学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的《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6—89为国家标准,自1990年1...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设备及管道内介质温度范围为大于等于负196℃、小于等于正850℃的外部绝热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本规范不适用于核动力、航空、航天工业的设备及管道、埋地长输管道的绝热工程和工业炉窑的炉墙隔热工程。第1.0.3条工业设备及...
第 1.0.2 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设备及管道内介质温度范围为大于等于 负 196 ℃ 、小于等于正 850 ℃ 的外部绝热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核动力、航空、航天工业的设备及管道、埋地长输管道的绝热工程和工业炉窑的炉 墙隔热工程。 第 1.0.3 条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的施工,必须按设计文件及本规范...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26-89
施行日期:1990年1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 (89)建标字第151号 根据原国家计委计标198410号文的要求,由化学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的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2689为国家标准,自1990年1月起...
1.0.4本规范规定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当本规范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1.0.5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2.0.1检验批inspectionlot 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方式汇总起来供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