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规定,工业园区、开发区等产业聚集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兼职应急救援队伍;联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