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废水中的氮磷排放,需严格遵循《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8978-1996)。具体来说,总氮排放不得超50mg/L,氨氮不超15mg/L,总磷则不得超过5mg/L,且此标准适用于所有规模的企业。氮磷污染对水体生态危害极大,易引发水华、赤潮等现象。因此,企业必须加强废水处理,通过实时监测、提升处理技术、采用氧化剂、吸附...
根据《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8978-1996)的要求,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氮排放标准:废水中总氮排放浓度不得超过50mg/L,其中氨氮排放浓度不得超过15mg/L。 2.磷排放标准:废水中总磷排放浓度不得超过5mg/L。 3.排放限值的适...
综上所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的间接排放限值不能简单地应用于生活污水。两者在排放标准、处理工艺以及管理措施上都有本质的区别,需要针对各自的特点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以保障环境质量和人类健康。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为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补充,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综合或行业水污 染物间接排放标准严于本标准的,执行国家和地方综合或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 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为质量浓度...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导读:现有工业企业自本标准发布之日起18个月后,新建工业企业自本标准发布之日起3个月后,执行表1规定的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昆明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3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昆明...
ICS 13.020.10 Z60 D 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 33/ 887—2013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Indirect discharge for emission limitation of nitrogen and phosphorus for industrial wastewater 2013- 03- 19 发布 2013- 04- 19 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 ...
IDB33/ 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等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废水间接排放的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废水间接排放的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 ...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 自2013年4月19日起,新建工业企业废水氨氮、总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按表 1规定执行。 4.2 自2014年1月1日起,现有工业企业废水氨氮、总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按表 1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