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川财规〔2022〕6号文件,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请
根据川财规〔2022〕6号文件,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