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财政、经济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税务、国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技、商务、交通运输、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财税政策》,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进一步支...
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中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 2.促进降低经营成本。承租省属国有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对经营暂时有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的中小微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性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减免1-3个月房租。承租省属国有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一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