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建发〔2017〕5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防止扬尘污染,保护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大气污染防治法...
本办法自2017 年8月1日起与我省现行的2015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施行,适用于2017年8月1日以后发出招标文件的招标工程和2017年8月1日以后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非招标工程。 我厅印发的《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川建发[2011]6号)同时停止执行,2015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
四川省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号5〕2017川建发〔--理办法.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防止扬尘污染,保护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
(川建质安发[2013]39号)等规定对施工现场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和评分,并由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根据历次检查得分及日常监管情况在《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详见附件3)中核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最终综合评价得分。同时,对施工期间承包人是否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工地地面...
1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防止扬尘污染,保护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
川建发〔2017〕5号基本费费率的基础上增加3%,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现场评价费费率计算公式如下:现场评价费费率=基本费费率×40%+基本费费率×(最终综合评价得分-80)×3%。3.最终综合评价得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只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临时设施基本费。4.施工期间承...
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共同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细则》(川建发〔2015〕51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数字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3]39号)等规定对施工现场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情况进行检查...
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共同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细则》(川建发〔2015〕51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数字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3]39号)等规定对施工现场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情况进行检查...
川建发〔2017〕5号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防止扬尘污染,保护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
川建发〔2017〕5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2) 基本费费率的基础上增加3%,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现场评价费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现场评价费费率=基本费费率×40%+基本费费率×(最终综合评价得分-80)×3%。 3.最终综合评价得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