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人福函[1989]8号 甘孜州气象局: 你局甘人气便[1989]字101号函收悉。 关于临时工被招收为固定工后,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及连续工龄的计算问题,国家和省里的规定精神是一致的。川革发(1977)22号文规定,确定当过临时工的干部和临时工转为国家固定工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是“其在本单位最后一次当临时工的工作时间...
劳动部工资局64中劳薪字第344号文对临时工被录用为长期工后的工龄计算仍然是临时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被本单位录用为长期工后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当临时工的连续工作的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 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临时工被招收为固定工后 确定参加工作时间及计算连续工龄问题的复函 川人福函[1989]8号 甘孜州气象局: 你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