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自2024年7月1日起,我局停止使用“崇左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专用章"2枚,分别为“崇左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专用章(1)"和“崇左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专用章(2)",并终止与江州区农业农村局签署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委托书》。 特此公告。
崇左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以绿色有机地标为主体的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创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崇农发〔2023〕27号 为扎实推动农业强市建设,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体要求,深入实施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行动,推动以绿色有机地标为主体的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创新发展,满足城乡人民对绿色化、优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