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山西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晋价行字[2004]282号)同时废止。 山西省物价局 2015年5月6日
收费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本通知从2015年招生开始执行,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单独招生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行字[2010]90号)同时废止。 山西省物价局 山西省财政厅 2015年5月4日...
[2015]72 号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与加 拿大北方理工学院合作举办 建筑工程技术和机电一体化 专科教育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 18000 元,学校可根据招生 等情况,向下浮动 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 晋价费字[2015]224 号 八 (一)山西工商学院 1、本科学费标准 省物价局 晋价费字 2015 年以前招生的学生 ...
四、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晋价费字[2003]38号文件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山西省物价局 山西省财政厅 2015年2月2日
一、自2015年3月1日起,放开印刷产品工价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印刷产品工价标准及计算方法>的通知》(晋价涉字[1992]第120号)同时废止。 二、印刷业应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印刷工价等相关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你办应严格按上述规定收费,不得加收任何服务费、手续费。应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批准文号、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山西省物价局 山西省财政厅 2015年5月13日
五、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山西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晋价行字[2004]282号)同时废止。 山西省物价局 2015年5月6日
收费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本通知从2015年招生开始执行,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单独招生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行字[2010]90号)同时废止。 山西省物价局 山西省财政厅 2015年5月4日...
收费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晋价费字[2003]38号文件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山西省物价局 山西省财政厅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