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于2011年7月1日发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共计三十一条。引言 工伤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包括工伤保险制度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内容。《工伤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
1、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 鲁政发201125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11〕25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七月一日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11〕25号)精神,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全市的工伤保险工作,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工伤保险...
为认真实施好《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鲁政发〔2003〕107号),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本市工伤保险的实施暂由各市、区实行统筹,条件成熟后逐步过渡到市级统筹。中央、省属及外地驻威单位的工伤保险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由其医疗保险关系所在的经办机构负责。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实施办法的通知现将《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七月一日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一条 根据《国务
一、各市、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应认真实施《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 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具体办法由市劳动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并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各市区要按照劳动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依据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核定的...
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省贯彻〈〉试行办法》的通知 威政发〔2004〕2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实施好《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鲁政发〔2003〕107号),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本市工伤保险的实施暂由各市、区实行统筹,条...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11]25号)精神,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的工伤保险工作,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统筹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人力资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