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对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三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 第四条 事故的报告应当及时、...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活动中发...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四条修改为:“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 “事故的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及...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 236 号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已经 2011 年 5 月 17 日省政府第 100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自 2011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省长 姜大明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3月19日,山东省司法厅 发布关于《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山东省司法厅会同省应急厅起草了《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修改草案)》。为进一步提高立法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1年5月31日省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8月3日起施行。 省长 李干杰 2021年7月2日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属于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的由事故发生单位自行组织调查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事故调查报告。 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第二十五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
摘要:《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已经2011年5月17日省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省长 姜大明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