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本规则所指考核是指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下称“申请人”) 在申请社会律师执业前,由拟执业所在地的市律师协会组织对申请人转社会律师执业应具备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律师实务等进行的专项考核。 第四条申请人申请考核时应向拟执业所在地的市律师协会提交以下材料: (一) 申请人申请社会律师执业的考核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