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监管局发文:《山东省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交易实施细则(试行)》属于到期接续性文件,到期后继续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2月28日,三统一号为SDPR-2024-0150002。
为有效规范全省土地二级市场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秩序,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9〕33号)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交易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交易行为,推进存量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已依法入市的农村...
为有效规范全省土地二级市场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秩序,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9〕33号)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1.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2.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交易行为,推进存量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3. 土地二级市场交易...
《实施细则(试行)》共分六章,三十九条,包括总则、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服务和监管、附则。 一是明确了《实施细则(试行)》的适用范围,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原则、交易流程和部门职责。 二是明确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定义、条件、形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明确了优...
(山东省)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各银保监分局:为有效规范全省土地二级市场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秩序,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9]33号)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交易实施细则(试行)...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经审查土地用途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的,可以不补缴土地,转让价款,按转移登记办理; 不符合《山东省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由受让人依法补缴土地出让价款,重新签订...
为有效规范全省土地二级市场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秩序,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9〕33号)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交易实施细则(试行)》(鲁自然资规〔2021〕9号)属于到期接续性文件,到期后继续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2月28日,三统一号为SDPR-2024-0150002。 附件:山东省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交易实施细则(试行)(鲁自然资规〔2021〕9号)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