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