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其安全审查(包括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下列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一)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
切实加强全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省安监局组织修订了《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
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将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四条省安监局指导、监督全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实施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 (一)...
1.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部门应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交流,广泛征集公众意见,推动相关法规和政策的改进和完善。 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情况应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总结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具体措施,对于提高项目的...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安监发201339号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
第二条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其安全审查(包括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下列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一)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安监发[2013]3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
第二条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其安全管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下列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一)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
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将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四条省安监局指导、监督全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实施下列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