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规范运转流程,提升效率和质量,保障反映诉求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诉求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热线”),是指省政府、各市政府设立的由12345电话及配套设置的短信、邮箱、移动客户端、网站、微信等...
第四条热线按照“12345一个号码对外、省市两级受理、各级各部门依责办理”的模式运行,对企业群众诉求“接诉即办”,并与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和水电气热等公共事业服务热线联动。 第五条各级、各部门原则上不得新设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确因工作需要新设的,需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第六条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全...
各级、各部门原则上不得新设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包括新设号码和变更原有号码名称、用途),热线号码已经取消的不再恢复。确因工作需要新设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需提前报同级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部门审核。(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中央驻鲁有关单位;2021年4月底前完成) 3. 分级平稳归并。省市两级...
第一条 为加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规范运转流程,提升效率和质量,保障反映诉求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诉求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热线”),是指省政府、各市政府设立的由12345电话及配套设置的短信、邮箱、移动客户端、网站、微信等...
《山东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规范运转流程,提升效率和质量,保障反映诉求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