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女,教授,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硕士生导师,山东师范大学法学学士,山东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南京大学经济法学博士。学术成果 发表论文30余篇,在《法学论坛》2000年第6期发表“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初探”、《法律适用》2003年第5期发表“自然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对合同成立的影响”、《南京...
山东师范大学 新闻与传媒学院 登录后才能查看导师的联系方式,马上登录... 个人简介 王宏,博士,教授,电视编导系主任。近年来承担了电视短片创作、数字媒体技术、影视艺术研究方法、影视声音创作等多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在教学中注重引入先进的教学思想和理念,重视学生开放思维方式的培养,重视学生实践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多次...
王宏,女,教授,院长,硕士生导师。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学士,山东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南京大学经济法学博士。发 王宏,女,教授,院长,硕士生导师。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学士,山东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南京大学经济法学博士。发表论文30余篇,在《法学论坛》2000年第6期发表“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初探”、《法律适用》2003年第5期发表...
王宏,女,山东沂源人,汉族,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民商法学位点负责人,原院长。 教育背景 2014-2015年美国圣玛丽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 2005-2009年法学博士南京大学法学院 1998-2001年民商法专业法学硕士山东大学法学院 1986-1990年文学学士山东师范大学政治系 研究领域 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法学 社会...
个人简历 王宏,女,1967年7月30日生,汉族,中共党员,自1998年以来曾担任山东师大政法学院法律系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副院长。2011年3月担任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2012年10月任法学院院长。1995年晋升讲师职称,2001年晋升副教授职称;2009年晋升教授职称。1990年在山东师范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在山东大学获得法学...
11月23日上午,山东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在长清湖校区英华楼东厅举行辅导员专题培训。本场培训主题为“高校学生管理中常见的法律纠纷与辅导员工作”,特邀山东师大法律事务室主任、法学院教授王宏担任主讲。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全体辅导员及学生工作部全体人员参加。培训会由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张萌主持。
王宏,王宏,女,教授,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硕士生导师,山东师范大学法学学士,山东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南京大学经济法学博士。
导师编号003044姓名王宏系所 传媒学院性别 女 职称副教授行政职务籍贯山东东营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民族汉族出生日期1975年 硕士招生专业一戏剧与影视学研究方向一 硕士招生专业二研究方向二 博士招生专业一博士研究方向一 博士招生专业二博士研究方向二 专业学位招生专业一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领域一广播电视 ...
王宏,女,教授,院长,硕士生导师。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学士,山东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南京大学经济法学博士。发表论文30余篇,在《法学论坛》2000年第6期发表“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初探”、《法律适用》2003年第5期发表“自然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对合同成立的影响”、《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6年(秋季号)发表...
王宏,女,教授,法学博士,民商法学位点负责人,法学院原院长。 访学经历: 2014-2015年 美国圣玛丽大学法学院 高级访问***。 社会兼职: 山东省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婚姻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人大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山东师大基地副主任、山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与培训中心副主任、山东省法学会、济南市法学会常务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