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行为,加强监督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应当遵守本办法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各项规定。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天津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由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对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规范行业秩序提出明确要求,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发文通知 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金融工作部门,各小额贷款公司,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我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为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健全信贷管理责任制,规范信贷业务运作,防范经营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信贷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小额贷款公司信贷管理体制的要求,审贷分离实行“部门(岗位)分设、职能...
根据国家“放管服”精神,将小额贷款公司设立从旧《办法》的筹建和开业两个步骤合并为一个步骤,并精减部分设立申请材料以及旧《办法》中筹建阶段的相关审批步骤(第十三条)。根据《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将小额贷款公司营业场所、公司名称、注册资本、股东以及股权结构等变更事项,由审批形式优化调整为...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确保合作机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APP)、小程序等经过依法备案。小额贷款公司通过网站、移动应用程序(APP)、小程序等互联网平台(含自有及合作机构,下同)开展营销获客、发布贷款产品或者发放贷款的,应当向地方金融管理机构报备网站、移动应用程序(APP)、小程序等互联网平台信息及产品详细信息。这...
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条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金融监管局)负责本市小额贷款公司及其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处置。第四条 区人民政府负责金融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区金融工作...
《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是2023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文件。印发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 闽政办〔2023〕2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福建省小额...
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授权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依法取消其业务资质。六是明确地方金融管理机构的监管权责。下一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暂行办法》并适时发布实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 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