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地方性法规在宪法中的地位和效力应当是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各省市的人大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并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备案。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条 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
国务院. 1.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非基本法律.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非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 2.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 3.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 4.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 5.地方政府规章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
在中国,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特区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概念释义 我国的法律位阶分为六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宪法、基本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