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宪法第一百零四条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修改为“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第五十一条 宪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1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大会主席团当日发布公告,予以公布施行。新华社11日受权全文播发宪法修正案和上述公告。 宪法修正案共21条,内容包括:确立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调整充...
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
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具有法律强制的性质,但更重要的是要求公民提高自己作为主人翁对国家、社会和其他公民的责任感,自觉地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包括维护社会主义制度的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遵守宪法、法律、纪律和公共秩序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的义务,等等。提高这样的...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1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大会主席团当日发布公告,予以公布施行。新华社11日受权全文播发宪法修正案和上述公告。 宪法修正案共21条,内容包括:确立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这是我国第一部宪法修正案,对1982年宪法进行了首次修订。 1993年宪法修正案:在1988年修正的基础上,对宪法进行了第二次修订。1999年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宪法的第三次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宪法内容。2004年宪法修正案:此次修订是宪法的第四次修正,对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和补充。
到目前为止,我国现行宪法共有五部宪法修正案。这些修正案分别是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以及后续的修订中对1982年宪法进行的修改和补充。 具体说明如下: 修正案的目的与意义: 宪法修正案是对宪法部分内容的修改和补充,旨在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完善宪法规定,更好地保障公民的权益和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三十二条 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修改为“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
本条除非在国会将其提交各州之日起七年以内,由各州议会按本宪法规定批准为宪法修正案,不得发生效力。 第十九条修正案〔1920〕 〔一〕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不得因性别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剥夺或限制。 〔二〕国会有权以适当立法实施本条。 第二十条修正案〔1933〕 ...
第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修改宪法,制定法律,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提议任免国务院总理和国务院的组成人员,批准国民经济计划、国家的预算和决算,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认为应当由它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它的职权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