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示登记“是指能够产生处分该不动产物权效力的登记。2、当事人因生产、继承、受遗赠、判决、裁决、收归、没收、征收取得不动产物权,经登记,才能处分该不动产物权。3、当事人拦沙造田、建筑房屋,事实行为成就时取得土地、房屋所有权,办理登记,才能处分该不动产。继承人、受遗赠人自被继承人...
登记宣示主义,又称登记设立主义,是指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变动时,不仅需要当事人具备物权变动的合意,并且必须将该合意予以登记,否则物权变动行为不能生效。其特点如下: 生效时间:登记宣示主义的生效时间是登记之时。也就是说,只有当物权变动的事项被登记在相关的公共登记簿上时,物权变动才被视为有效。 对抗效力:在...
张三继承了他父亲张三丰所有的一座宫殿,如果张三一辈子不把宫殿卖出去,那他不用做任何登记,宫殿当然是他的。但是,如果张三想要把宫殿卖给李四,就要去登记机构把宫殿从张三丰名下过户到自己名下——理论上就叫“宣誓登记”
给付判决不是宣示登记。 给付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后,根据已经查明和认定的事实,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依法作出判决,要求义务人履行一定的给付义务。给付判决的特点是它确认当事人之间一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并判令义务人履行一定的给付义务。 而宣示登记,通常是指对于不动产等物权进行的一...
设权登记的核心在于通过这种登记行为创设全新的权利或者物权变动关系。 这两个登记,一个像是在巩固已有的“家族荣耀”,另一个像是在开拓全新的“权利国土”。不过它们偶尔也会搞出些啼笑皆非的事情。比如说有时候人们搞混这两个概念,本来是要做宣示登记的,结果按设权登记的流程走了一半才发现错了,又得重新来过,...
所谓宣示登记,是指登记不作为权利得丧变更的依据,其作用仅在于向外宣示标的物的权利状态。此种登记模式...
不进行宣示登记而处分财产可能构成违法行为.宣示登记通常指的是将权利变动的事实公之于众,以确保交易的安全和明确权利归属.在某些情况下,如不动产的买卖,抵押等,法律要求必须进行登记才能使权利变动发生效力. 如果不进行宣示登记而擅自处分财产,可能会导致以下法律后果: 权利归属不明确:没有进行宣示登记,外界无法准确...
登记宣示主义并非等同于登记生效。登记宣示主义主要是指某些特殊动产物权的变动,虽然不需要办理登记,但一旦发生纠纷,未经登记的动产取得人的所有权就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这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不动产物权的设定、变更和消灭不发生法律效力。宣示登记“是指能够产生处分该不动产物权效力的登记。留言...
依据登记的内容,可以分为权利登记与标示登记。权利登记是对不动产权利的设立、转移、消灭和处分限制等所进行的登记。标示登记是对不动产的种类、面积、用途等物理状况所进行的登记。标示登记与权利登记不能分割,权利登记必须建立在标示登记的基础上。 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