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项:说法正确,不当选。《民事诉讼法》第160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法关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顺序的限制。 C项:说法错误,当选。《简易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庭审笔录应记录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等事项。 D项:说法正确,不当选。《民诉解释》第270条的规定,在法定情形之下,可以适当...
根据《民诉解释》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双方均表示不需要举证期限、答辩期间的,人民法院可以立即开庭审理或者确定开庭日期。 选项B说法正确。按照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判人员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掌握案件审理的进程,可以打乱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顺序。 选项C说法错误。《适用...
受理程序简便,可以当即受理,当即审理 B 审判程序简便,可以不按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顺序进行 C 庭审笔录简便,可以不记录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原被告的诉辩意见等通常性程序内容 D 裁判文书简便,可以简化裁判文书的事实认定或判决理由部分 考点 开庭审理,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宣判 ...
A、受理程序简便,可以当即受理,当即审理 B、审判程序简便,可以不按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顺序进行 C、庭审笔录简便,可以不记录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原被告的诉辩意见等通常性程序内容 D、裁判文书简便,可以简化裁判文书的事实认定或判决理由部分 点击查看答案手机看题 ...
解析 C.庭审笔录简便,可以不记录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原被告的诉辩意见等通常性程序内容 ABD三项都是司法解释的明文规定。C的表述存在问题,诉权权利义务的告知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省略,但作为笔录仍然需要写明权利义务的内容,仍然需要载明原被告双方的诉辩意见。当然,这些内容可以由书记员事先填写。
按照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判人员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 情况,灵活掌握案件审理的进程,可以打乱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顺序。 选项C 说法错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 24 条第 (一) 项规定,书记员应当将审判人员关于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争议焦点的概 括、证据的认定和裁判的宣告等重大事项详细...
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因此A选项说法正确,不应选。第160条规定,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该法第136条、第138条、第141条规定的限制。因此,B选项说法正确,不应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24条规定,书记员应当将适用...
按照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判人员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掌握案件审理的进程,可以打乱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顺序。选项C说法错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24条第(一)项规定,书记员应当将审判人员关于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争议焦点的概括、证据的认定和裁判的宣告等重大事项详细记入笔录。选项...
A.受理程序简便,可以当即受理,当即审理B.审判程序简便,可以不按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顺序进行C.庭审笔录简便,可以不记录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原被告的诉辩意见等通常性程序内容D.裁判文书简便,可以简化裁判文书的事实认定或判决理由部分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C C项:《简易程序规定》第24条:书记员应当将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