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解释 审判厅[ shěn pàn tīng ] ⒈ 旧时高等、地方和初级审判厅的通称。 引证解释 ⒈ 旧时高等、地方和初级审判厅的通称。 清 朝末年设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在京师及各省、府、县分设高等、地方和初级审判厅,审理刑事、民事案件。北洋军阀政府沿袭 清制,各地仍设审判厅。近...
成语(Idiom):审判厅发音(Pronunciation):shěn pàn tīng基本含义(Basic Meaning):指法院审理案件的地方。也比喻公正的法庭。详细解释(Detailed Explanation):审判厅是指法院中审理案件的地方,是司法机关进行审判的场所。在这个地方,法官会根据法律规定,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进行辩论,并最终作出公正的判决。审判...
审判厅是负责审理案件的法院内设机构。审判厅的主要职责是审理各种类型的案件,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在审判过程中,审判厅会听取控辩双方的陈述和证据,对案件进行审查和裁决,以确定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并作出相应的裁决。审判厅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首先,审判厅需要通过公...
词语审判厅 拼音shěn pàn tīng注音ㄕㄣˇㄆㄢˋㄊㄧㄥ 解释1.旧时高等﹑地方和初级审判厅的通称。清朝末年设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在京师及各省﹑府﹑县分设高等﹑地方和初级审判厅更多:https://www.bmcx.com/,审理刑事﹑民事案件。北洋军阀政府沿袭清制,各地仍设审判厅。
词语 审判厅 拼音 shěn pàn tīnɡ 书写 审 判 厅 解释 1.旧时高等﹑地方和初级审判厅的通称。清朝末年设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在京师及各省﹑府﹑县分设高等﹑地方和初级审判厅,审理刑事﹑民事案件。北洋军阀政府沿袭清制,各地仍设审判厅。
京师地方审判厅于重罪为初审,轻罪为二审。京师地方检察厅与京师地方审判厅合署办公,置检察长一人(秩正五品), 掌纠正同级审判, 监察下级检察厅。其属官有检察官五人(秩正六品),典簿(秩从七品)、主簿(秩从八品)、录事各二人。其下辖有看守所,设所长一人(秩从六品)、所官二人,负责管理监狱事务。
京师高等审判厅,机构名。清末京师地区第三级审判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 开办。机构名。清末京师地区第三级审判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 开办。属大理院直接管辖。置厅丞一人(秩正四品), 掌治厅务,监督下级审判厅。其属官有推事二人(秩从五品)、典簿二人(秩正七品)、主簿四人(秩从七品)、九品录...
高检审判厅并不是一个正确的机构名称,可能你是想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级别。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级的检察机关,属于最高级别的检察机关。在我国,检察机关的设置与行政区划相对应,分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
山东省高等审判厅 山东省高等审判厅,清末及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山东最高审判机关。统治阶级实行阶级专政的工具之一。建于宣统二年(1910年),张亦吾任第一任审判厅厅长,厅址在济南市。审判厅由厅长1人,厅丞、推事、典簿、主簿、录事等若干人组成。内设刑事、民事、总务、统计、文牍5个科及会计、庶务、记录3个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