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股实债的法律性质 名股实债虽然以股权形式存在,但其实质上更接近于债权关系。这是因为投资方通常会在投资协议中约定固定的收益回报,并在一定期限后要求融资方回购股权,从而实现本金的回收和固定收益的获得。这种安排使得名股实债在经济实质上更接近于传统的债权投资。 二、名股实债的法律风险 由于名股实债并非标准的金融产品,其法
名股实债交易模式的具体特征主要表现为:第一,名股实债虽具有股权投资的外观,但同时具有债权投资的内涵,即兼具股权投资与债权投资的双重属性。投资人为提高交易增信,确保其债权到期后能够得到充分有效的实现,同意以股权形式向项目公司进行投资,同时约定固定利息收益以及资本金远期退出,完全符合到期还本付息的债权...
然而,名股实债可能违反的是更高层次的金融法规和监管政策。例如,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规范第4号》对明股实债进行了分类,并暗示了其可能存在的合规风险。 此外,国有企业作为特殊的市场主体,其融资行为还受到国资委、财政部等部门的监管。名股实债可能违反了这些部门...
“名股实债”:交易实质决定税务处理方式 “名股实债”是一项伴随资本投资实务操作而产生的概念。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规范第4号——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名股实债是指投资回报不与被投资企业...
名股实债又称为明股实债,是指一种“名为股权投资、实为出借资金”的投资方式。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规范第4号——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规定,名股实债是指投资回报不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业绩挂钩,不是根据企业的投资收益或亏损进行分配,而是向投资者提供保本保收益承诺...
名股实债并不是法定的概念,而是现存的投资环境下出现的一种特殊债权。最高院也是在实践审判中发现这种...
导读:“名股实债”,亦称“明股实债”,即“名为股权投资、实为出借资金”,并非法律概念,内涵外延亦不十分精确。“股权投资”与“名股实债”在交易方式上有许多相似性,前者核心在“股”,后者核心为“债”;后者通常亦采用将资金以股权的形式投...
虽然名股实债具有股权投资的外观,但它同时具有债权投资的内涵,也就是说,它兼具股权投资与债权投资的双重属性。 名股实债投资人的投资收益往往不与所投资公司的经营业绩挂钩。 名股实债投资人并不追求对目标公司的股权进行管领和支配,也不追求对目标公司进行控制。在名股实债交易中,为保持融资方原有管理体系,投资...
名股实债(又称“明股实债”)是一个实践过程中兴起,后由法规进行规范的概念,实践过程中又称“阶段性股权让渡”。通常的名股实债是指投资机构将资金以股权投资的形式注入公司后,约定一定期限后由公司或其关联方加息回购上述股权,实质上是一种保本收益的债权投资。区别于股权投资,名股实债下投资机构的收益通常通过...
“名股实债”又称“明股实债”,顾名思义是指“名为股权投资、实为资金出借”的一种实践中常见的融资方式。“名股实债”具有股权投资的交易外观,但其法律性质实际上为债权投资。名股实债的概念尚未通过法律予以明确,在实践中存在面临性质认定的分歧,并可能因此造成投资人的利益损失。本文拟结合实务判例,浅析名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