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是一项江西省在1995年颁布的实施办法。2015年12月1日,《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废止。文件内容 1995年6月30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997年6月20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是2015年12月1日施行的办法。修订进程 2015年9月24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20年11月25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正 全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 第三章...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消费者和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和单位。 本办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者。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消费者和经营者。本办法所称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和单位。本办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者。第三条 各级...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消费者和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和单位。 本办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者。
第一条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消费者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会议制度,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 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技术监督、卫生、物价等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实施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和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市场秩序,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第二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