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官职有:大理少卿、大理寺丞、寺正、评事、主簿、录事、司直、狱掾或狱丞或司狱、司务。大理少卿:任大理寺卿副使,任大理寺二把手。隋朝是隋朝的正四品,隋朝的是三品。唐初是从四品上来的。两宋初期为四品寄禄官,后神宗改组为正六品。明初为从五品,洪武二十二年升为正四品。清前期满员大理少卿三人...
清代正四品诰授中宪大夫,妻封恭人,封赠一代,诰命二轴。俸银一百零五两,京官俸米一百零五斛 [11]。 职责 隋代 由刑部、御史台会同大理寺实行三法司会审,大理寺主掌审判,大理寺卿和大理寺少卿为正副长官行驶中央司法审判权 [3]。 唐代 主要负责审理朝廷文武百官犯罪以及京城徒刑以上案件。流、死二罪案件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