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又把全国州郡划分为15路,陆续在各路设转运使、提点刑狱(管司法兼监察)、按抚使(管军事,有时也兼管民政)、提举常平(管长平仓救济、农田水利等)等四司,统称“监司”,也都由文臣担任,只有安抚使使用武人。 ——摘编自朱绍候《中国古代史》 材料二 《元史》记载:元朝的行省“凡钱粮...
后将全国划为十五路,设转运使、提点刑狱、安抚使、提举常平等四司,临时指派朝官兼领。此外,大毁南方城垣。 (2)分割宰相的权力。在宰相之下设“参知政事”作为副贰,还把唐末五代设置过的枢密使和三司使定为常设官员,以枢密使分取宰相的军政大权,以三司使(又称“计相”)分取宰相的财政...
后来又把全国州郡划分为十五路,陆续在各路设转运使、提点刑狱、安抚使、提举常平等四司,统称“监司”,也都由文臣担任。 ——[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材料三:最后通过的《联邦宪法》固然比起《邦联条例》来说大大加强了中央的权力,但是它并未建立中央集权的体制,它把相当多的权力保留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