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2024年6月1日起,将启用城区范围内的所有电子监控系统,针对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向当事人发送短信提示,告知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曝光并处罚,同步将违法行为抄告所在单位、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