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省内自建业务办理系统应接尽接;7月底前,在省数据资源局完成“一件事”申报表单开发的基础上,省卫生健康委会同各配合单位组织试点市试运行;8月底前,根据试运行情况,及时优化“一件事”运行流程,编制供工作人员集成办理“一件事”时使用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 (皖卫基层秘〔2023〕58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补充和优化乡村医生...
为推动全省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引导各级、各公立医院依法依规、分级分类落实偿债主体责任,构建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新机制,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7〕5号)等规定,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审计厅、省医改办联合制定了《安徽省公立医院债务化...
文件名称: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实际付款: 请选择支付方式 微信支付 剩余支付时间: 打开手机微信扫码继续付款 购买须知: 1.本付费服务仅支持在PC端浏览全文,付费完成后可立即浏览全文和下载。 2.本服务支持申请开具...
失效依据: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重新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重点领域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施行日期: 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重点领域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 ...
为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根据国家中医药局等8部门《“十四五”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实施方案》(国中医药综发〔2022〕10号)《安徽省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工作方案》(皖办发〔2017〕36号),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研究制定了《安徽省中医药...
省财政将各地每年二孩、三孩出生人数,作为当年新增人口数纳入省对下转移支付分配因素。(牵头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对生育二孩、三孩未满18周岁的家庭购买自住房的,市、县(市、区)可给予政策支持;对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租房...
日前,卫生部办公厅印发了《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办法》(卫办疾控发〔2012〕81号,简称《办法》),现全文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组织贯彻学习。《办法》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的管理、使用、查阅和发布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规程。各地要积极组织各精神...
安徽省林业局、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安徽省体育局关于加快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森林康养是以森林生态环境为基础,以促进大众健康为目的,利用森林生态资源、景观资源、食药资源和文化资源并与医学、养生学有机融合,开展保健养生、康复疗养、健康养老的服务活动。加快推进森林康...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2]56号)要求及我厅工作安排,定于7月中旬对全省基层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2年7月9日-15日,具体时间由各组长确定。 二、督查范围 合肥、铜陵、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六安等8个市。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