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财会〔2019〕26号 【施行日期】2019.03.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会计 正文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财会〔2019〕26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 根据财政部...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我们制定了《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月16日 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我们制定了《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月16日 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
实施时间:2019-3-1 法规类型:财会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安徽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我们制定了《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现...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我们制定了《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月16日 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您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