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压实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主体责任,推动我省交通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省厅组织制定了《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二)信用评价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经“安徽省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平台”在数据归集的基础上,自动计算产生。年度评价结果于次年一季度前通过“信用交通·安徽”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对外公布。对纳入信用管理时间不满6个月的,进行评价...
按照《安徽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我厅制定了《安徽省道路运输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安徽省水路运输市场信用评
各相关单位: 按照交通运输部开展年度信用评价工作要求和我厅安排,经初评、评定、公示、复核、审定等环节,我省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信用评价工作已经完成,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告。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4月22日
近日,检测公司收到来自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的通报表扬。文中,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对以安徽路桥集团检测公司为优秀代表的检测机构,在2021年度农村公路建设“两服务一培训”志愿帮扶工作期间做出的贡献给予通报表扬及信用评价加分激励。 2021年9月份,经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考评,安徽路桥集团下属的检测公司在诸多检测机构中脱颖而出,...
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皖交建函〔2020〕24号)的要求,经初评、评定、公示、审定等环节,我省2019年度公路水运工程信用评价工作已经完成,现将结果予以公告。 附件:1.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 ...
为深入推进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压实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主体责任,推动我省交通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省厅组织制定了《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建设单位最终的信用评价结果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有效期1年,并报交通运输部。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明确的具有行政、事业性质专门从事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建设单位不纳入本实施细则进行信用评价,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参照本实施细则相关评价内容,对其所属的项目组织机构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有关单...
为做好2017年度我省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人员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依据 根据《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和《安徽省实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细则》,开展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根据《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