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奖励在我市科学技术创新和成果推广应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宁波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市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一次。 第三...
第二十二条市科技行政部门根据初评结果,可按高于《奖励办法》第五条设定的奖项数向市评审委员会提交市科学技术奖各奖项的初选名单,具体为科技创新特别奖候选人不超过4名、科技创新推动奖候选人不超过12名、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候选项目不超过8项、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候选项目不超过24项、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候选项...
各区县(市)科技局、“四区二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组织): 为做好我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规范科学技术奖励的提名、受理、评审、异议处理和监督管理等具体业务流程,市科技局根据《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甬政发〔2021〕24号)要求,研究制定了《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现印发给...
财政奖励: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3人,每人奖励60万元。 政策依据 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甬政发[2010]21号) 相关政策 宁波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政策概要 政策卡名称 宁波市科技创新特别奖奖励 截止日期 2017-12-31 实施主体 单位:宁波市科学技术局企业服务小组 联系人:吴华荣 联系电...
企业申请材料经属地街道(镇、园区、中心)初审后,资金奖励(补助)申请表加盖街道(镇、园区、中心)公章后同其他申请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提交至区科技局进行复审。 三、材料提交地址 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科技窗口 地址:育才路118号北投大厦南楼(5楼1号窗口) ...
宁波市公益类科技项目慈溪市奖励 享受对象:列入市级公益类科技项目
根据《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甬政发〔2021〕24号)要求,参照《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修订)》(浙科发成〔2019〕102号)相关规定,我局对2015年4月7日发布的《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甬科计〔2015〕20号)作了修订,现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2.网络系统填报。申报单位登录“宁波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选择“专家提名”进行填报;对于新用户,需注册后才能进行网络填报。 3.提名专家书面审核。提名专家根据奖励类别提名书填写要求,对提名书及其附件材料进行初审;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通知申报单位及时补正。
上述奖励可叠加享受,最高奖励35万元。 2. 区(县、市)级奖励:可咨询当地科技管理部门。 (四)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市级重大专项,并给予承担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补助,并在研发投入后补助、亩均效益评价、政府采购招投标、高层次人才招引、上市融资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支持。
关于宁波市拟提名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基本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9〕38号)规定,现将我市拟提名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7个项目进行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提示:该内容为隐藏内容,需要VIP会员才能浏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