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有水资源费征管人员,由当地政府统筹做好安排。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至2028年9月30日。 2017年12月 27日印发的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 (宁政办发〔2017〕217号) 同时废止。
为规范市设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确保行政处罚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1号)和《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