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重大问题,各地要及时向自治区医保局报告。 试点药品医保支付标准自2022年1月20日起执行,试点周期暂定为2年。试点期间,国家医保局出台新规定时从其规定。 附件:纳入试点范围的药品名单及其医保支付标准.xlsx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