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为学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档案处, 有针对性地对在职研究生进行管理, 把握好在职研究生的学习和其他多方面的情况; (3) 在职研究生学籍档案建设与管理, 可以为社会在人才利用、人才选拔、晋升、提职方面, 提供真实的参考依据; (4) 在职研究生学籍档案建设与管理, 有助于班主任了解和掌握班级在职研究生学员...
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将出具证明,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 门协调转学到同层次的学校。 第二十一条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三)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四)应予退学的; 文案大全 实用文档 (五)拟转入学校、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
第三十八条 学生一般在被录取的专业学习完成学业,需要转专业学习的,应按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考核、批准后转入新专业所属学院进行学籍注册,并以转入专业为主修专业完成学业。 第三十九条 转专业学生须修满转入学院(部)相应年级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方能取得毕业资格。 第四十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
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研究生转学,需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
第二十九条 转专业学生一般应转入同年级。经本人申请、转入系考核、学校批准,可转入低一年级,凡转入低一年级的学 -6- 生,应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交纳学费。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第三十条 学生一般应在本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六条本科各专业的标准修业年限通常为四年,城市规划、建筑学等土建类学科专业为五年。学校实行学分制,按照学分制管理机制,实行弹性学制。我校本科生在校学习的最长年限为八年,超过此年限者,不予注册。 第七条因各种原因保留学籍、休学等均计入在校学习年限(服兵役除外)。
研究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不能完成培养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将出具证明,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转学到同层次的学校。7EqZcWLZNX第二十一条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二)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三)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四)应予退学的;(五)...
第四章 转专业、转导师与转学 第十六条研究生一般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 业: (一)所学专业调整、原指导教师变动或原指导教师健康等原因,导致学生无法在本专 业继续学习的; (二)研究生入学后因患病,经学校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 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
(二)研究生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 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 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 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者的专业水平是否符 合录取要求; ...
学校以平均学分绩点作为反映学生整体学习能力和一段时间内学习质量的综合评价指标并为学籍管理、推荐免试研究生、评优和评奖等提供重要依据。 第四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八条?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学校为每个学生提供专业调整机会。每学年春季集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