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日,孙贤锋(乙方)与淮安西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区公司)(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乙方从事邮件收派与司机岗位工作;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甲方依法制...
2016年7月1日,孙贤锋(乙方)与淮安西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区公司)(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乙方工作地点为连云港,从事邮件收派与司机岗位工作;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甲方违约...
孙贤锋曾是淮安西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员工,但因公司未按时支付其工资和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产生纠纷。最终,孙贤锋将公司告上法庭,经过法院的审理,本案具有了重要的现实意义。二、案件经过1.孙贤锋向公司提出支付工资的要求,但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2.孙贤锋多次与公司协商无果后,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3.仲裁...
2016年7月1日,孙贤锋(乙方)与淮安西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区公司)(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乙方工作地点为连云港,从事邮件收派与司机岗位工作;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
案情简介:2016年7月1日,孙贤锋(乙方)与淮安西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区公司)(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乙方从事邮件收派与司机岗位工作;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如《奖励与处罚管理规定》等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
指导案例180号有助于拨开劳动者违纪的外衣而发现用人单位的不当管理行为,从而切实地保障劳动者的就业权益,如此职业稳定权的观念可望逐渐深入人心并成为现实的劳动者权利。原标题:《指导案例180号“孙贤锋诉淮安西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点评——限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事由的合法性审查》
孙贤锋诉淮安西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2年7月4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性判断 裁判要点 人民法院在判断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合法性时,应当以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的解除通知的内容为认定依据...
2016年7月1日,孙贤锋(乙方)与淮安西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区公司)(甲方)签订劳动合同...
指导案例180号阐释了解雇事由法定主义下的合法性审查规则,即人民法院仅对解除通知中的事由进行合法性审查。这种看似不言自喻的常识,在审查解除劳动合同案件中却是至关重要的原则。在此意义上,指导案例180号承载了深沉的劳动者情怀,并藉由点...
2016年7月1日,孙贤锋(乙方)与淮安西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区公司)(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乙方工作地点为连云港,从事邮件收派与司机岗位工作;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