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企业集团内部成员单位取得本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支付的“存款利息”,应该不征收增值税。
因此,企业集团内部成员单位取得本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支付的“存款利息”,应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的规定,不征收增值税项目包括: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2.存款利息;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