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三)》第九条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
新婚姻家庭司法解释3:婚外情赠与第三者的财物,配偶可追回#超能新星汇##出道吧新星##法律人举案普法#董正伟律师的微博视频
13.一方婚前所负担的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14.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不予支持。15.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不予支持。16.一方单独偿还完夫妻共同债务后,可以向法院主张由...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确实有关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在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视为对自己子女单方赠与的规定。但这一规定只适用于父母全额出资的情况,并且随着《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生效,这一规定已经有所变化。《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规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第一款的具体内容并未直接给出,但根据该司法解释的整体结构和内容,可以对其可能涉及的内容进行一般性的解释和说明。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 父母为子女结婚购置房屋出资行为的性质(三)一、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后要求返还出资的处理 现实生活中,由于父母与子女不和、子女离婚时父母为保全自己的出资等原因还经常会出现父母请求返还出资的情形。从司法实践反馈情况来看,父母请求返还出资所主张的基础法律关系往往为借贷而非赠与。基于父母子女...
方法/步骤 1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首次明确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主张撤销结婚登记应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2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明确规定亲子关系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拒绝鉴定将导致法院推定另一方主张成立的法律后果。 3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首次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
婚姻法是一部涉及千家万户的法律, 社会覆盖面极广。这次《解释 (二) 》的出台, 对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 正确、合法、及时解决婚姻家庭纠纷, 维护儿童、妇女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社会发展, 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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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专辑:最高法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 声音简介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幸福关乎社会的稳定,希望大家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猜你喜欢 2.1万 最新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 by:听友53477873 3.3万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 by:流云小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