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喜庆事宜需要在事前7日前报告纪工委,事后15天内将备案表报到纪工委,2、丧事需电话报告,在事后15天内将备案表报到纪工委,3、表格需要本人手写填报,4、各单位办公室要留存一份,各单位干部职工以后有婚丧喜庆事宜需按照要求随时报到纪工委。 篇3: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 “五个严禁”给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
“两报告一承诺”制度,具体包括“事先报告、作出承诺、事后再报告”三个环节。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前,党员干部必须如实填写《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单》,并向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委进行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涵盖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以及邀请对象等关键信息。若因特殊情况如操办丧葬事宜等无法及时...
第一条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 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 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下同)以外人员参加。 第二条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
法律分析: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是有关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必须向党组织报告的相关规定,如根据城阳区的相关通知,各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社区党组织成员,居民委员会党员成员个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当向街道组织部门报告,并向街道纪检委组织备案.如党员干部操办婚假事宜的,需要在事前10个工作日内向街...
严格执行“两报告一承诺”规定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压实学校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坚持在作风建设中一体推进“三不腐”,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进一步督促学校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规范学校党...
镇关于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事前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范行为,切实坚持勤俭节约、移风易俗、倡导新风正气,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全镇广大党员干部在为本人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直系亲属等操办的,或者委托他人操办的婚丧嫁娶事宜上,不得以任何方式邀请管理或服务对象及其他与...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九不准”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必须严格实行事前事后双报告制度,即从2017年1月1日起,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5日前(丧事等特殊情况除外)填写《黄冈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事前报告表》(附件一),事后10日内要如实填写《黄冈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后报告表》(附件二)。
学校关于教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报告制度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方便全体教职工按要求报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特作如下规定: 1.全体教职工应深刻领会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节俭办一切婚丧喜庆事宜。党员干部应自觉学习相关党纪党规,带头移风易俗,...
通过推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备案制度,南阳镇党员干部操办宴席数量明显减少,先后有多名党员干部主动取消了拟操办的宴席。同时,今年来已报告备案的三起喜庆宴席,通过调查核实,也均符合相关要求,没有违规。(南阳镇王永威黄璐)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莆田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发挥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移风易俗,推动形成崇尚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浓厚社会氛围,决定在全市实行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