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姜海峰 8月17日 16:54 来自微博搜索 恋爱双方已经完成的无偿给付,有归入彩礼的可能(《彩礼纠纷规定》第3条),未结婚登记时,可要求返还(《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5条第1款第1项),该规则相比民法典第658条属特别法,应优先适用。本案中房屋如可归入彩礼,即使房屋已经过户,确定不结婚,也可以要求返还,没...
江苏大学姜海峰 1月13日 11:21 来自小米11 //@隋彭生民商法://@民法王霞:双方以一颗钻石抵扣工资的协议属于履行期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该协议的效力因公司的欺诈是可以撤销的协议。#法考# #律师说法# @中国经营报 【#公司用一颗钻石抵扣3000元工资#,男子变现时被告知成本价仅两百多元,公司称“不...
教师姓名: 姜海峰 职务职称: 讲师 所属系部: 法学院民商法系 研究方向: 民商法学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个人简介(教育背景、教授课程、获奖情况、社会兼职或其他) 姜海峰,男,1972年5月生,江苏东台人,法学硕士。 近几年主讲课程为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授课对象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LLM英语授课)。 科研成...
江苏大学姜海峰 法学..姜海峰是南大的博士,在法学专业讲授民法,很多人的民法都选的他的课。姜老师民法讲的确实不错,而且理论和外文功底也很好,唯一不足的就是讲课声音不太响亮,不好好听会可能会听不太清楚,
3 公司 江苏大学 Ü 简介: 法学教师,本微博上所发表看法均为个人言论,与本人供职单位无关。 更多a 微关系 他的关注(478) 中新文娱 漫才兄弟 中国经营报 新京报 他的粉丝(5376) 用户7960918027 lawyer-brian 苎阳 简简单单有深度-08256 查看更多 a ...
江苏大学姜海峰 2016-5-2 08:45 来自微博weibo.com 2006届学生毕业10年返校,受邀参加了他们的主题班会,有同学居然讲起了我当时讲的三个案例:关于对话意思表示了解生效的案例(买鱼案)、意思表示解释采取表示主义以及重大误解规则(菜单案)、我国无利益第三人合同规则案(订花送心仪之人案),我顺便补充了一下关于...
江苏大学姜海峰 2019-12-16 21:12 来自微博weibo.com O网页链接相邻关系公报案例 û收藏 15 评论 ñ2 评论 o p 同时转发到我的微博 按热度 按时间 正在加载,请稍候...相关推荐 e刷新 +关注 智本家邹晓徽 12月27日 09:46 #管理迷宫# 建立一个伟大而恒久的企业是每一...
//@江苏大学姜海峰:没有通知债务人,反对解释第765条,保理人不能否认终止基础交易合同的效力。//@隋彭生民商法: 大家说下//@竹心继续摸鱼:老师,暗保理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债权人和债务人提前终止基础合同,导致债权减少的情况,是否对保理人发生效力? @隋彭生民商法 #《合同法学教程》摘录#1. 按照是否将应收账款...
江苏大学姜海峰 2020-7-27 11:59 来自微博weibo.com 裁判从来都是要说理的,否则裁判就不会有裁判理由部分,裁判理由是对裁判的正当性和法律解释适用的根据的论证。简单流于形式的在先裁判的援用必须本身并不能免除法官论证义务。裁判必须有对既有裁判的引用,通说援用,目的不是为了降低法官的论证义务,而是为了对...
发布了头条文章:《以案说法:买方的物权请求权》 °以案说法:买方的物权请求权 江苏大学姜海峰 以案说法:买方的物权请求权 公报案例连成贤诉臧树林排除妨碍纠纷案,就买方的物权请求权的行使的法律适用,值得研究。û收藏 9 2 ñ14 还没有人评论,赶快抢个沙发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