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预防心丝虫病时,最后一次给药时间应在最后1次暴露于蚊虫的1个月内。如错过给药时间或两次给药间隔时间超过1个月,应立即使用本品并恢复每月给药1次,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犬恶丝虫发育为成虫的机会。如需替换正在使用中的其他产品,应在其他产品最后1次给药的1个月内进行本品的第1次给药;建议对猫定期进行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