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以繼承之上市、上櫃公司股票抵繳遺產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遺產稅應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且現金繳納確有困難時,納稅義務人可於繳稅期限內,就現金不足繳納部分,申請以遺產中上市或上櫃公司股票來抵繳遺產稅款。 該局說明,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46條規定,納稅義務人就現金不足繳納部分,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