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财政资金违反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
套取财政资金违反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
套取财政资金违反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第六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
套取财政资金违反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具体而言,该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了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套取财政资金正是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国家财政资金的行为,因此,应当受到该条例的规制和处罚。法规 以下是对该问题的详细分析: 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性质:套取财政资金通...
套取财政资金违反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具体而言,该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了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套取财政资金正是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国家财政资金的行为,因此,应当受到该条例的规制和处罚。 以下是对该问题的详细分析: 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性质:套取财政资金通常是...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被截留、挪用、骗取的国家建设资金,没收违法所得,核减或者停止拨付工程投资。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
套取资金,涉嫌多种违纪行为,甚至涉嫌犯罪。其中又分为单位行为违纪(或涉嫌犯罪)和个人行为违纪(或涉嫌犯罪),又分为直接责任人员违纪(或涉嫌犯罪)和单位领导违纪(或涉嫌犯罪)等,要根据具体违纪(或涉嫌犯罪)事实来定性。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
1. 违反了国家财政法规: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违反了国家财政法规,包括预算法、会计法、税法等法律法规。这些法规规定了财政资金的使用范围、审批程序、监督机制等,套取资金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2. 侵犯了公共利益: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公共利益,破坏了公共资源的公平分配,削弱了国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事业单位套取财政资金违反了什么规定 1 小时前 事业单位套取财政资金违反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 一、《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对于此类行为,应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被骗取的财政资金,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