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遇到持刀杀人时,夺刀反杀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构成正当防卫,但这需要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防卫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并且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那么防卫人不负刑事责任。参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
夺刀反杀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构成正当防卫。具体是否构成正当防卫,需根据案情的具体细节来判断。 构成正当防卫的情况: 当面临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时,如果夺刀反杀是为了制止这些暴力行为,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那么这种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可能不构...
刘海龙 除此之外,刘海龙的暴力犯罪记录也让人瞠目结舌。2013年1月25日,他持刀捅伤了一名叫徐某的受害者的左侧胸腔,导致胸腔积液。6月3日,他又无故殴打了一名名叫杜某的受害者,导致杜某鼻骨粉碎性骨折。这些犯罪行为给附近村庄带来了极大危害,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反观我们的另一位主人翁——于海明。同事们...
“我老实巴交,从来没想过这辈子会把一个人杀死!杀人偿命,我要完蛋了!”6年前,在江苏省昆山市一起由轻微交通事故而引发的刑事案件中,于海明出于自卫,夺刀反杀了嚣张跋扈的“龙哥”。案发后,于海明在看守所度过了生命中最难熬的几天,得知“龙哥”的死讯,他吓得大哭。6年过去了,在这起案件中反杀“龙哥”...
这,便是3年前轰动一时的“夺刀反杀龙哥”案。 飞来横祸 案件中的白衣男子名叫于海明,41岁,老家在陕西省宁强县,在昆山一家餐饮酒店担任工程部经理。 同事们对他的评价都是老实,友善。 平日里要是有什么困难,只要找到他,于海明能够帮忙的,都会竭尽全力去帮助。
夺刀反杀算不算正当防卫,检方:刀被夺后,被害人已无侵害能力。意思是夺刀之后再生冲突,就不算正当防卫了?对此大家怎么看?2017年4月的一天,身在黑龙江的黄某意外与有过故意伤人前科的冯某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为解决赔偿问题,黄某和冯某以及冯某的朋友于某前往交警大队进行协调。据交警大队监控视频的显示,黄...
也要确保真正应当受到褒奖的人不被错误处罚。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起和谐有序的法治社会。《回顾:贵阳父亲为救女遭歹徒连砍三刀,夺刀反杀后法院如何判决?》本文案例来源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
而黑龙江富锦反杀案中双方属于争吵升级为打斗的行为,起因上来说,双方都有一定过错,冯某某是先用刀的一方,黄某某是夺刀反杀,也确实存在正当防卫性质,但是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判定正当防卫无责,容易给社会造成一个印象,在类似的斗殴过程中,夺刀反杀成为必然,基于尽量减少刑事案件的原则,给与防卫过当也是起到警示作用。 如果...
夺刀反杀算不算正当防卫,要根据具体的案情判断。具体是: (1)如果是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不构成犯罪,属于正当防卫; (2)如果不是上述情况,则属于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有: 1、须有不法侵害行为,且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存在的; ...
反杀算防卫过当与否,要根据具体的案情判断。如果是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属于正当防卫,如果不是则构成防卫过当。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