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部纪律责任 根据组织内部规定,如员工手册、管理制度等,选人用人失察可能被视为违反工作纪律或职责,责任人可能面临警告、记过、降职、免职等纪律处分。 若失察行为导致组织遭受重大损失,责任人还可能被追究经济赔偿责任,如赔偿因选人不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法律责任 在某些情况下,选人用人失察可能构成违法行为,如
负监督失察责任的四个标准主要包括失察、失为、失力和失真。 一、失察 失察是指对违法违规情形不了解、不知道。这种不知,如果是因为不负责,那么就构成了失职,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者有责任依法依规了解、知道其监管范围内的情况,若因未尽职而导致不知,即为失察。 二、失为 失为是指对已经发现的违法违规...
法律分析:不一定要负刑事责任,但是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国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七十三条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用人...
除了住建,城管、规划部门对违法建设也从不同角度负有监管责任,但多个部门之间却不是形成合力,反而相互推诿。 湖南省政府原副省长、曾任长沙市市长的陈文浩说,“长期以来我们对自建房从上到下都没有认真对待过。对住建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各方...
工作失察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疏忽大意、玩忽职守、违反规定等原因,导致工作失误,给国家、集体或个人造成损失的行为。 三、工作失察的表现形式 1. 疏忽大意:指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对工作不负责任,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工作失误。 2. 玩忽职守:指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用人失察的概念、表现形式、法律责任以及预防措施,旨在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一、引言 用人失察是指用人单位在招聘、选拔、任用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未能严格审查应聘者的资质、能力、品德等情况,导致任用不合格人员,从而损害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用人失察不仅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用人不当引发的重大后果往往牵涉多方责任,我国党内法规对此划定了清晰的责任边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六条明确规定,因用人失察失误导致严重后果的,需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这一条款折射出新时代从严治党的制度刚性...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纪律处分。其中,直接责任者是具体实施用人行为的人员,如招聘机构、招聘评委等;领导责任者是具有领导职责的官员,如政府部门的主管领导、招聘活动的组织者等。问责的具体程序包括调查、听证、作出问责决定、实施处分等...
领导失察责任,通常指的是领导因未能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工作或决策出现失误,进而造成一定损失或不良影响所应承担的责任.这种责任与失职,渎职行为密切相关,可能涉及到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承担. 二,相关法律规定及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对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职与渎职行为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