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新市民、青年人来并工作生活并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再要求提供落户、社保、纳税等相关证明;二是山西中部城市群(太原、晋中、忻州、吕梁、阳泉)户籍居民家庭在我市城六区范围内拥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时,不再要求提供落户、社保...
中国网地产讯 5月23日,太原市人民政府今日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共包括36条措施。其中,新市民、青年人来太原工作生活并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无需再提供落户、社保、纳税等相关证明;对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按照20%执行;面积在9...
5月24日太原市房产管理局消息,太原市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确保“楼市新政三十六条”落实到位,该细则有效期限为两年。 关于购房资格 ◎ 在城六区无房的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时,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购房查询证明即可购买。 ◎ 山西中部城市群,即太原、...
5月23日,太原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共出台36条稳楼市措施,涉及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保持房地产市场供应基本稳定、加快构建新发展模式、大力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以及做好市场预期引导等6个方面。《中国经营...
太原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配套措施 文件中明确,落实契税补贴政策,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开展住房补贴发放,保障人才购房需求;实施租金优惠政策,加快发展人才住房;施行租赁住房建设补助,支持发展租赁住房;加快土地出让金返还,促进房地产企业良好运行 点击查看太原市财政局文件...
财政对提供人才住房的住房租赁企业给予补贴”的政策,按照先减免、后补贴的原则具体执行。根据市房产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的年度补贴计划,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补贴资金,由市房产管理部门具体办理租赁企业补贴事宜。四、施行租赁住房建设补助,支持发展租赁住房 结合太原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相关政策制度及《太原市人民...
5月23日太原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太原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共涉及6部分36条内容,覆盖满足首套购房需求、保障人才购房需求、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等内容。 主要内容如下: 一、满足居民合理购房需求
5月23日,太原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随着《意见》的发布,这则被称为太原“楼市36条”的新政重磅落地。 购房门槛降低了 对于当前太原市主流购房群体,最关心的便是自己能不能买房?能够买几套房?在新闻发布会上,太原市房...
点击查看太原市行政审批管理局文件 市城管局 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实施细则 市城管局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积极采取多项有效措施,涉及在建国有土地房屋建筑工地监管服务、新建商品住房配套集中供热、新建商品住房配套供水保障、新建商品住房配套燃气保障和配套基础...
太原出台稳楼市36条:新市民、青年人购首套房无需社保证明 中国网地产讯 5月23日,太原市人民政府今日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共包括36条措施。其中,新市民、青年人来太原工作生活并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无需再提供落户、社保、纳税等相关证明;对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