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生态环境局,为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
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是根据《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滨党发〔2018〕37号)制定的。是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实行以市生态环境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
天津市河北区生态环境局,是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党中央、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组织制订本区域生态环境...
天津市河西区生态环境局是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天津市河西区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区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
人民网天津1月3日电 (记者张静淇)生态环境和营商环境是有机统一体,相互影响、相互促进。记者从近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生态环境局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同时,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通过深化环评、监管、执法等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实现改善生态环境和优化...
天津市南开区生态环境局,是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一)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政策方面管理办法。(二)负责本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
天津市宝坻区生态环境局是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本区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二、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是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政策文件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实施...
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是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位于蓟州区迎宾路。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