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的服务体验,降低用人单位办事成本,保障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制发《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现将公告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优化...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应缴费额申报确认及缴费业务。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