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协同治理大气污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按照国家试点要求对碳排放权交易活动的相关管理(应当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统一管理的碳排放权交...
第二条 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和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碳排放权交易应坚持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相结合,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 市发展改革委是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交易主体范围的确定、配额分配与发放、碳排放监测、报告与核查及市场运行等碳排放权交易工作进行综合...
为深化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按照全国碳市场和《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部署要求,我局起草了《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请参照反馈格式书面反馈我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 附件:...
- 1 - 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修订稿)(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协同治理大气污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条款原文: 为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
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津政办发〔2013〕112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和相关管理活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4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6月10日 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协同治理大气污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按照国家试点要求对碳排放权交易活动的相关管理(应当纳入全国碳...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2016年3月21日 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和相关管理活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6月10日 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协同治理大气污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按照国家试点要求对碳排放权交易活动的相关管理(应当...
2 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总量控制下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逐步将年度碳排放量达到一定规模的排放单位纳入配额管理。关于碳排放权交易的基本原理如下表,据此可知()A企业B企业实行排放交易前碳排放5000吨碳排放5000吨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减排500吨减排500吨...